盧旺達標準局發布規定,自今年12月起禁止使用塑料類包裝材料,以增加對環境的保護力度。根據該項規定,所有使用塑料包裝材料的企業將被要求替換成玻璃材質包裝,以減少塑料對人體和環境的不良影響。
盧旺達今年12月起禁止使用塑料包裝材料
盧旺達標準局認為塑料包裝材料含有增塑劑,對人體健康會產生不良影響,對環境也超成污染。目前盧旺達約有20家企業使用塑料包裝材料,包括部分飲料、食品加工企業。按照此規定,這些企業均需在今年12月之前將包裝生產線由塑料原料改成玻璃瓶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