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9年24日從商務部獲悉,9月22日,阿根廷經濟與公共財政部貿易國務秘書處照會中國駐阿使館經商參處,通告阿方根據該部9月18日第688號決議,對原產于中國、泰國和印度尼西亞的自行車橡膠輪胎啟動第二次日落復審調查。
根據阿方規定,應自收到照會之日起30天內將填好的問卷送交至阿經濟與公共財政部貿易國務秘書處外貿副國務秘書處對外貿易管理司不公平競爭處,相關證明材料最遲于11月20日前提交。
而就在今日,我處收到阿根廷經濟與公共財政部貿易國務秘書處外貿副國務秘書處的照會,通告阿方對原產于中國、泰國和印度尼西亞的自行車橡膠輪胎(Neumáticos nuevos de caucho del tipo de los utilizados en bicicletas)復審調查的取證階段已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