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學術評獎看學風
日期:2010-07-30 來源:人民網
學術評獎走向異化,不是評獎,而是評人;不是突出學術,而是變成社交,成為一種公關行為。學術評獎淪為學術交際場,學者蛻變為“長袖善舞”的“交際花”。
學術評獎成為發家致富的好手段,評獎者拉贊助,被評者名利雙收,形成一個利益鏈條。嚴肅的學術評獎沾染上銅臭氣,變成逐利的商業行為。
學術評獎,是學術研究歷程中相當重要的一件事情。真正的學術獎項是神圣的,充滿著榮譽和責任。評獎者一身正氣,一秉至公;獲獎者實至名歸,倍感光榮;后來者以為高標,心向往之。可以說,嚴肅公正的學術評獎,對推進學術繁榮、深化理論研究、發揚優良學風發揮著重要作用。
當前,學術界各種各樣的學術獎項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學者也經常面對各種評獎。其中,不乏科學公正的評獎,為學界所公認;但不可否認,浮躁和不正之風也正在悄然侵蝕學術評獎這一方凈土。
一些學者反映,如今某些學術評獎已經演變成學術自由市場,形式雷同,魚龍混雜,評獎專業戶、利益集團化和潛規則盛行,完全背離了學術評獎本身的主旨。本報記者就此話題進行了深入采訪。
學術評獎良莠不齊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一些國家級的重大獎項在學者中間口碑還是很不錯的。比如教育部的“人文社科獎”,文學界的“茅盾文學獎”,經濟學界的“孫冶方經濟學獎”、“張培剛獎”、“蔣一葦基金獎”,人文社會科學界的“吳玉章獎”等。這些獎項都對學科的發展和繁榮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曾長期擔任“孫冶方經濟學獎”秘書長的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張卓元,向記者講述了該獎項的評審過程。他介紹說,一般每屆大概有100本書、150—200篇論文申請評獎,評獎周期歷時3—4個月。評獎者通過兩個途徑申請:一是自己申請,并要求專家推薦;二是請重要的刊物、出版社和報紙推薦。初選小組成員由經濟學部各個研究所推薦一名研究員,北大、人大、復旦、廈大、南開各出一名教授組成,此前集中在招待所封閉式評選。現在則采取會議形式,以多做準備工作為主。他還強調,有的書和文章由于初選小組相關專家較少,還要另請專家來評,并提出意見。
張卓元說,為了盡量做到客觀、公正并經得起推敲,獎項寧缺毋濫,專著和文章要形成比較一致的看法時才推薦到評獎委員會,否則就不斷請專家看。即使這樣,評獎過程中仍然有人試圖通過各種方式影響評獎結果。張卓元坦陳此種情況自己也遇到過,如有人說只要能評上獎可以不要獎金,甚至可以捐錢。“‘孫冶方經濟學獎’是嚴肅的,申請評獎一分錢不收,必須要達到標準才給予評獎,送人情是絕對不行的。”
但與此同時,記者也聽到,不止一位學者對某些學術評獎發出感慨。他們口中學術評獎的幾大不端,大體可以總結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學術評獎走向異化,不是評獎,而是評人;不是突出學術,而是變成社交,成為一種公關行為。學術評獎淪為學術交際場,學者蛻變為“長袖善舞”的“交際花”。
二是學術評獎成為發家致富的好手段,評獎者拉贊助,被評者名利雙收,形成一個利益鏈條。嚴肅的學術評獎沾染上銅臭氣,變成逐利的商業行為。
三是有些評委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濫評獎,評爛獎,學術評獎成為近親繁殖和“舉獎不避親”的學術名利場。
人為因素尤為復雜
評獎本身是一個客觀行為,為何成為滋生學術腐敗病菌和學術不端行為的一大推手?
有些評審專家辯解說,這與整個社會風氣密切相關,且申報量過大,許多是著作,評獎標準不好操作。參評者則質疑,不能將不公正的評獎結果推諉給程序和制度。程序沒錯并不代表結果沒錯,真正好的程序不能保證結果沒錯,但能保證出了錯及時糾正。另外,誰又來監督評審專家?
雙方各執一詞,也驗證了長期擔任各種哲學社會科學獎項評委、吉林大學教授孫正聿的話,“評獎本身確實特別復雜、困難。首先,與評獎項目相比,評獎是一種對成果的評審,既有相對好操作的一面,也更有其不好操作的一面。好操作是因為它不是對一種預期的不存在的東西進行評審,而是對已形成的東西進行評審,從這個意義上說,它有確定的對象。其次,正因為它是業已形成了的東西,工作量大就給評審人帶來了很多困難。”
當記者電話連線香港浸會大學當代中國研究所所長薛鳳旋時,他表示,“香港學者很少參加內地獎項評審,因為在人際關系方面比較吃虧,內地學界對SCI和SSCI也有不同看法”。
首都師范大學葉險明教授對此很有感慨。他對記者說,學術評獎中的學術不端應該在學術界引起更大的重視。很多學者都認為這種現象普遍存在,但是到底危害和問題嚴重到什么程度,一般的學者只是從抽象上來看,很難具體地去認識。只有自己參評時的感性認識才能證明以前抽象的認識。2010年,他曾參評某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其著作《“知識經濟”批判》雖得到了各方肯定,卻在評獎中慘遭“逆向淘汰”,而相關機構至今沒有給出任何合理的解釋和說法。
葉險明認為,中國學界的學術不端,包括其他領域的學術腐敗,往往都是在程序之中發生的,之所以查不出來或者不好查就是因為它符合程序,這就需要進一步完善評審制度。
也有專家指出,人文社會科學不像自然科學成果那樣立竿見影,其成果不好界定,也更容易出現一些不公正的評獎現象。加上有些規則有人為操作的空間,這樣往往會出現問題,以致很多評獎還沒結束,就有人知道內幕,知道誰會得獎。
香港學術獎項多為穩定年輕學者
學界熱衷評獎,學者熱衷拿獎,社會熱衷辦獎,其深層次原因何在?
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副研究員丁國旗表示,評獎比較實惠的主要是職稱問題,許多單位將職稱評定與獲獎直接掛鉤;同時,豐厚的獎金也很有誘惑力。除此之外,拿獎所帶來的榮譽以及對本人學術的認可,都是評獎熱的重要原因。
與內地不同的是,香港的資深教授對拿不拿獎持無所謂態度。薛鳳旋介紹,香港主要的8所大學里沒有自己的評審體制,慣例是以西方為標準,看學者在SCI、SSCI里的文章有幾篇,影響因子情況,而拿獎與評職稱并不掛鉤。另外,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大學設有“杰出研究獎”和“青年杰出研究獎”,主要是給剛進來的博士和博士后,校內評審通常不是給研究最有成就的人,而是變成一種安撫的手段。比如系里的年輕教授,合同將滿,又希望他留下來繼續工作,那么就要為他留下來創造條件、爭取這個獎,畢竟剛出來的學者地位不穩固,要靠一些獎項來支撐。
那么,香港學者是否對SCI和SSCI的評價體系滿意呢?“抱怨也很大”,電話里薛鳳旋如是稱。談及原因,他分析說,靠以英語為基礎的西方評審標準,有客觀的地方,也有不客觀、不科學的因素。比如,日本、法國、德國很重要的論文是在自己的雜志、用自己的語言發表的,但在這兩個體系上不一定體現出來,中國內地一些好文章也在系統里反映不出來。另外,SCI、SSCI只是雜志文章,不包括專著,對專著沒有具體的衡量標準。評職稱、院士等主要靠這兩個指標,如果有專著,要看個別情況,如果是歐美比較有名氣的出版社出版的,就會受到重視,譬如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著作相當于SCI的8篇文章。
薛鳳旋還指出,SCI和SSCI文章總量差了3000%,前者文章引用次數是后者的30倍,如果自然科學方面的文章被引用30次,其實它的重要程度等于社會科學文章被引用1次。SCI文章比較短,往往很多人一起寫,篇幅小;社會科學往往幾十頁紙,并且一個人寫,每期最多三四篇,一個被認可的自然科學學術雜志一期可發多達20篇的文章。因此,二者之間應該有換算的比率。
專家要有學術眼光和學術良心
任何一種體制都不可能完美,但應力求盡善盡美。針對學術評獎暴露出來的問題,專家們也談了自己的建設性意見。
關于評審機制,專家普遍認為,要把一些量化的指標變成一種綜合評議。孫正聿建議,應該堅持分類評審、專家評審、公開評審和復議評審四種方式相結合。分類評審也包括分層評審,即對基礎理論和應用研究采取不同要求,基礎研究成果要求應深,對學科建設有所增益;應用研究成果要求應實,要具有操作性。另外,不怕評獎評濫了,而是怕標志性的獎評壞了,一般的獎項起不了太大作用。同時,還應該從現實角度出發,更多地關注一些大獎的評審,對學術界產生重大影響、具有學術導向性的大獎評審,必須格外嚴格對待。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所有采訪對象都特別強調評審專家的學術水平和學術良知。孫正聿認為,評審專家應是一個學術共同體里大家能夠公認的,有深厚學術根基,對學術前沿有透徹把握的一流專家。“他還要有學術眼光和學術良心,一個人缺少學術眼光,那么他的學術良心也會弱化,因為他不尊重自己;只有有學術眼光的人,才會更加注重自己的學術良心,害怕染黑他的羽毛。”
葉險明則建議,要建立科學的回避制度和嚴格的問責制度。每個申報獎項的人,可以向有關機構提出5—10名回避人,以避免一部好的作品毀于不同的學術見解,甚至人格上的分歧。假如鑒定結果推翻了原先相關學科評審組的看法,就要恢復名譽,同時規定原來的相關評委不能再擔當評委。目前,中國學界的評委責權不統一,應對評委建立一定的獎懲機制。
丁國旗則提出,要建立事后補償型學術評獎制度,對真正經得起時間檢驗的作品追加獎項。另外,不能讓“學術明星”當評委,評委要對評獎人負責,能夠踏踏實實坐下來把“選手”的東西看一看,而不是抱著功利和私心的目的。當然,作為評獎人,本身也要心態平和,對獎勵應有正確的認識。
路漫漫其修遠兮,也許,完善我國的學術評價體系和評獎制度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是,每一位有良知和社會責任感的學者踏踏實實走好每一步,都關乎學術評獎的權威,關乎中國學術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