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
日期:2010-07-28 來源:人民網
休息權即獲得休息和休假時間的權利,它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是保障公民身心健康和自由發展的一種權利。賦予并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是個人和社會發展的共同需要,是社會進步和文明發展的重要標志。休息權的實現是保障勞動者正常生活的需要,在勞動中的體力和腦力消耗需要通過休息得到恢復,工作之外的家庭生活、文化生活、體育活動和社交活動都需要在休息時間進行;休息權的實現是勞動力再生產的需要,只有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才能保證他們能更好地投入工作,有更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休息權的實現還是勞動者不斷充實自己的知識,提高機能,發展身心的前提。
一、勞動者休息權的缺失
休息權是我國憲法、勞動法律法規賦予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不過,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以及競爭的加劇,職工加班加點的情況也逐漸增多,休息權受到的侵害越來越嚴重。在很多企業中,八小時工作制根本就沒有得到落實,許多勞動者每天的工作時間遠遠超過了八個小時。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網的一項共有683家企業人力資源經理參與的企業員工加班現象調查結果顯示“加班”已經成為多數企業存在的普遍現象:80%以上的企業存在多數員工或部分員工經常加班的現象,而且,超半數企業員工加班是屬于“非自愿”的。來自中國金融業人員工作時間的調查顯示:中國金融、證券、保險業從業人員普遍工作時間長,該領域從業人員每周工作時間多為46小時~55小時,其中43.7%為小時55小時~65個小時,12%超過65個小時。另據調查,從《條例》實施至今,“享受過帶薪休假”的比例僅為40. 19%,未休假“沒有補償”的占到54. 69%。
二、勞動者休息權缺失產生的原因
目前,勞動者休息權受損害的現象普遍存在,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會經濟、法制等客觀因素,也有企業、職工的原因,還有社會輿論的不良引導。
(一)落后經濟發展方式的必然結果
我國的產業結構仍比較低,大多數企業仍在生產產業鏈末端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它們最主要的成本構成就是人工。中國經濟30年高速增長的重要原因是眾多廉價勞動力的勤奮工作,以此彌補經濟增長初期制度資本的不足。為了保持社會的高速發展,很多企業員工被透支使用。目前,隨著我國市場化改革的深化和全球化進程的最快,為了保持對民間資本和外資投入的吸引力,促進多種經濟所有制的發展,以形成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原動力,以犧牲勞工權益作為代價來提高經濟增長普遍流行。我國勞動力市場中供嚴重過于求,勞動者處于弱勢,迫于嚴重的就業壓力,他們無法保護自己的休息權。在我國,社會輿論對于加班這種過度工作的行為似乎一直持一種贊賞甚至鼓勵的態度。這種輿論導向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難以逆轉的“加班潛規則”,甚至逐漸演變成一種 “加班文化”。
(二)法律制度不健全,勞動監察缺位
政府在保障勞動者休息權方面要做的不僅是制定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更重要的是采取有力措施積極推行和強有力的監督。休息權的相關規定原則性強而可操作性不足,造成勞動者維權難,而非法用工單位卻很容易逃避監管和處罰,這讓許多企業在加班問題上無所顧忌。勞動監察部門為了地方利益不愿或不敢主動履行監察職責,因為嚴格執法會備扣上“影響稅收”、“影響招商引資”、“影響軟環境建設”等帽子,勞動監察嚴重缺位。
(三)工會缺位,勞動者缺乏談判能力
勞動監察部門的不作為需要工會來彌補,這需要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工會建立并不斷強大,確保勞動者能和企業處于平等的談判地位,并嚴格執行談判締結的勞動合同,以最大限度地維護勞動者的利益。然而,在我國,工會也依然缺位,現行的工會體制還明顯地帶有計劃經濟的色彩,獨立性不夠,普及程度也不夠。工會的力量太弱:有的沒有成立工會,那些即使已經建立工會的大多也由老板控制,起不到代表和維護工人利益的作用;工會目前維權的能力和力量還十分有限,工會面對一些非公有制企業存在超時勞動的現象缺乏應有的約束力,只能配合勞動監察部門對超時工作狀況進行監督。
(四)企業缺乏社會責任,管理水平低下
利潤最大化是企業追求的目標,它們完全不顧及企業的社會責任,利用自己在勞資關系中的優勢地位,強行剝奪勞動者的休息權,以犧牲勞動者的健康和安全為代價,追求利潤的最大化。企業管理水平低下,員工的工作效率低下,對此,企業要完成目標任務,只有靠剝削員工的剩余時間來實現。工作量分配不均,重復勞動,過高估計自己的生產能力等都會造成多余的勞動,導致加班。
三、實現勞動休息權的建議
休息權的確立能保護勞動者的身體健康,提高勞動效率,使勞動者有閑暇時間參加社會活動,更新知識結構,創造更大的社會財富。這需要各級政府、企業和個人共同努力來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的實現。
⒈加大輿論宣傳,營造良好企業責任環境。加大輿論宣傳,加強企業社會責任意識教育,讓企業明白,使企業意識到勞動者的休息關系他們的健康和生活質量,是企業應該追求的目標之一。剝奪和限制勞動者的休息權,既是對人類基本人權的侵犯,又是一種違法行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使其良心要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倡導企業建立“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讓勞動者意識到休息權是他們應該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鼓勵他們勇于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大膽地向有關職能部門和工會組織投訴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與糾紛。
⒉完善法制法規,加大執法力度。在完善休息權法律框架體系的基礎上,細化條文規定,增強嚴密性,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與打擊力度;增強勞動執法部門的執法能力和執法力度。勞動監察部門應主動地深入用人企業對其用工狀況和對勞動者休息權的保障狀況進行監察,并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同時,工商、稅務等部門也可以聯合起來,把是否能保證員工的休息權作為企業誠信的一個方面,將其與企業利益掛鉤,讓企業能積極主動地保護勞動者的休息權。
⒊加強工會組織建設。打好制度施行的基礎,健全工會制度,讓工會真正成為維護職工權利的機構。工會應采取集體協商、集體談判的方式維護職工勞動者的休息權,將休息權的具體規定和實施辦法納入集體合同。當用人單位不執行帶薪休假制度、違法加班加點時,工會有權作為訴訟主體主動提起對用人單位的訴訟,真正代表勞動者,維護勞動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