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是林長制的“活力素”
日期:2023-10-16 來源:深圳特區報
■ 深圳特區報評論員 趙強
日前,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督查組在深圳召開林長制督查工作會議,實地調研國際紅樹林中心(深圳)建設情況,對深圳林長制和林業生態建設工作給予充分肯定。
全面推行林長制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大實踐,是深圳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重要舉措。林長制也是責任制,自2021年12月全面啟動林長制以來,深圳構建“四級林長”、強化“屬地責任”、落細“十大任務”,實現“最嚴格的護綠、最廣泛的享綠”,有力推動了“林長治”。深圳林長推動深圳灣紅樹林濕地修復情況被選入“廣東省全面推行林長制典型事例”,修復案例還入選了自然資源部“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典型十大案例”。
深圳是創新之城,創新是林長制的“活力素”。林長制甫一創設,深圳就創新性地引入“兩長兩員”制度理念,上線運行“智慧林長”系統,從源頭上建立了“一網統管”平臺進行治理。這種創新的制度設計,不僅使林長制組織體系更加健全,制度體系更加完善,運行機制更加順暢,而且保障了林長履職更加深入。
創新的理念與制度,使得深圳林長制工作成果立竿見影。兩年來,深圳森林面積增加了197公頃,森林蓄積量增加了16.5萬立方米,古樹、紅樹林等重要森林資源得到了特別保護:福田紅樹林濕地被納入國際重要濕地,全球首個“國際紅樹林中心”在深圳落戶,大鵬壩光銀葉古樹群入選全國“100個最美古樹群”。深圳用創新實踐證明林長制不僅是實現森林、濕地等自然資源有效保護的重要途徑,也是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手段。
林長制本身就是創新之舉,也唯有不斷創新能夠讓林長制不斷迸發活力。展望未來,深圳要繼續創新“林長+”模式,推動森林資源發揮更大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推動林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持續擦亮深圳生態名片,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優良生態產品、優質生態服務的需求,為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典范提供有力生態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