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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科簡訊

        改革不停步,勇當法治深圳“排頭兵”

         日期:2023-10-11   來源:深圳特區報

          ■ 深圳商報記者 張瑋瑋

          作為全國司法公開示范法院、全國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示范法院、全國基本解決執行難樣板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方面有諸多全國率先之舉。深圳法院破產制度改革榮獲首屆“人民法院改革創新獎”。深圳法院改革動力為何如此強勁?如何在改革中推進審判管理現代化?

          近日,“高質量發展調研行”聯合采訪調研團隊走進市中級法院,該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鄺肖華受訪介紹了深圳法院改革發展的最新進程與成果,并表示,“建院41年來,司法改革不停步,我們堅持做‘排頭兵’,做引領者。在改革的‘破’與法治的‘立’之中,為深圳經濟特區高質量發展護航。”

          匯聚原動力勇當“排頭兵”

          記者:市中級法院自1982年成立以來司法改革步履不停,從審判專業化為主的第一階段走到以辦案標準化和管理規范化為重點的第二階段,再行至以體制機制突破為重點的第三階段。作為司法改革“排頭兵”和引領者,法院堅持不懈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的原動力是什么?

          鄺肖華:首先源于時代發展對法治的需求。法治是高質量發展的基礎保障,法院的改革創新要落實到服務保障深圳的改革發展上。其次源于實現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深圳法院的改革創新,是圍繞著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而層層推開、對癥下藥的。三是源于對以人民為中心理念的堅持。司法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要滿足人民群眾的多元司法需求。這些年深圳法院推動改革創新,著力優化訴訟服務,提升司法質效,加快建設智慧法院,其目的都是為了人民、服務人民,讓人民群眾有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

          推進“六全”舉措提升審判質效

          記者: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深圳法院案件總量持續增長。我們注意到,去年全國法院法官人均結案242件,廣東法院法官人均結案數357件,位居全國第一,其中,深圳法院法官人均結案數達到442件,遠超全國、全省平均水平。請問深圳法院采取了哪些舉措來提升審判質效?

          鄺肖華:我認為可用“六全”來概括:一是全鏈條訴源治理,堅持多方聯動協作和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機制,率先將訴源治理鏈條拓展到審判執行全流程,全面建設“楓橋式人民法庭”。今年前三季度,深圳法院先行調解成功11.73萬件,同比上升26%。一審判后調解和二審審前調解0.54萬件,同比上升66%。寶安法院石巖法庭經驗舉措被最高法院評為“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典型案例”,深圳法院訴源治理工作經驗被省法院推廣。二是全口徑繁簡分流,基本形成全口徑覆蓋、系統性分流、標準化速裁的繁簡分流體系,組建速裁庭室速裁團隊,審結了全市法院60%左右的案件。三是全覆蓋審判專業化。出臺專業化審判體系建設三年行動方案,全面組建專業庭或專業團隊,啟動類案標準化審理指南編撰工程,構建深圳法院裁判質量標準化體系。近三年,深圳法院近200個案例被評為全國、全省法院典型案例。四是全周期審判監督管理,實現案件全周期可視化、全過程制約監督,案件質量評查經驗被最高法院推廣。五是全流程無紙化辦案,2022年案件平均審理周期下降14.2%。“法智云端”網上行政訴訟平臺獲評全國智慧法院創新案例。六是全方位集約化保障,通過組建司法輔助中心、集約辦理審判輔助事務、集約排期開庭、集約送達等舉措提升辦案質效。

          知行合一推進審判管理現代化

          記者:今年7月至9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多次強調要奮力推進審判管理現代化。請問深圳法院在推進審判管理現代化方面有哪些探索實踐?

          鄺肖華:近年來,深圳法院積極樹立審判管理現代化理念,推進審判管理機制現代化,推動審判管理體系現代化,促進審判管理考評現代化。以審判管理現代化推動深圳法院審判執行工作高質量發展,服務保障深圳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深圳法院堅持全流程、全過程、全周期審判管理,推行“如我在訴”的辦案理念;出臺深圳法院審判權力和責任清單,進一步完善審判委員會工作規則,發布具有典型意義、規則引領價值的案件,出臺發改案件評查辦法提升案件審判質量;構建院庭長、審判長、法官與審判管理職能部門相銜接的審判管理體系;出臺專業化審判體系建設三年行動方案,全面組建專業庭或專業團隊,并在金融、知識產權、環境資源領域探索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審理模式;研發審判數據分析系統,制定相應的審判質效評價目標體系,積極完善人員績效考核體系,推進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的深度融合。

          夯實法治保障優化營商環境

          記者: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保障高質量發展方面,深圳法院有哪些主要舉措?

          鄺肖華: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深圳法院著力暢通糾紛解決渠道,滿足市場主體解決商業糾紛需求;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權益,維護公平高效的市場交易環境;實施最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營造充滿活力的創新創業環境;完善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機制,營造規范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完善涉外涉港澳臺商事糾紛化解機制,營造開放便利的貿易投資環境;狠抓商事審判質效,營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環境。

          近年來,深圳法院出臺提高司法服務水平8條措施,聯合相關單位出臺民營企業服務保障措施30條,開展中小微企業案款專項執行行動,依法妥善審理金融、合同及不正當競爭案件。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實行分層遞進審理模式,健全多元化技術事實查明機制,嚴格落實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強數字經濟知識產權保護。其中,“建立新興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新機制”被國家發改委向全國推廣。

          深圳法院全面建立破產快審程序,完善小微企業快速清算和快速重整機制,率先探索個人破產制度,積極推動跨境破產協作,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渠道。同時深化涉外涉港澳臺商事審判機制改革,完善域外法查明與適用機制,建立國際商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推進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