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主體互動形塑物業服務企業角色
日期:2021-08-25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社區治理需要多元主體的共同參與。物業服務企業在城市中廣泛存在,是社區治理實踐的重要參與者。人們通常認為它們的角色是負責小區日常事務(如停車管理、環境維護),然而事實遠非如此。通過此次物業服務企業參與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表現可以看到,其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社區治理力量的不足,發揮了銜接業主和政府的重要作用,是社區治理體系不可或缺的部分。因此,厘清物業服務企業在社區中承擔的角色,有助于提升其在社區治理中的作用。
小區類型決定主體互動差異
受社會經濟發展等多重因素影響,各小區內業主、社會組織、企業等主體在社區治理中起到的作用有很大差別。而影響各主體在小區中發揮作用的因素,除相關制度與規定之外,主體間互動也很大程度上起到了作用。實際上,各小區中存在的主體類型、數量等都與房屋產權類型相關,所以房屋產權是影響主體間互動模式與效果的關鍵因素。按房屋產權類型可將小區分為三類,即商品房小區、房改房小區和失管老舊小區。所以,各類型小區中存在不同的主體,也存在多樣的主體間互動形式。以物業管理為例,各類型小區間就存在著參與主體及其互動的較大差異。
在商品房小區中,參與社區治理的主體主要有房地產商、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有些小區建立了居委會、黨組織、業委會,還有一些存在社會組織、社區企業等。很多這類小區中存在的問題是,難以形成適應市場模式的供求關系。原因則往往在于主體間互動的力量與方式存在差異,如難以組建和物業服務企業平等對話的業委會、已組建的業委會難以有效運行。居民的組織成本高且參與熱情低、業主內部存在摩擦等,導致分散的業主與物業服務公司之間是多對一的關系,缺乏有效的、組織化的溝通渠道。
在房改房小區中,房屋產權單位是必不可少的治理主體,而業主的參與則是靈活的和個體化的。這類小區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是,產權單位和業主的責任邊界不清,物業溝通難度大。還有的小區有多個產權單位,各產權單位之間存在公共區域權責邊界不清、協調困難等情況。由于房屋權屬的商品化進程與物業管理服務的商品化進程不匹配,雖然物權關系變了,但業主存在單位思維慣性,缺乏購買服務的意識。不僅如此,產權單位往往無力負擔物業管理或負擔不足,這導致產權單位消極履責與居民的單位依賴意識相互糾纏。而在這種處境下的物業服務企業就更加難以與它們形成有效互動。
在失管老舊小區中,既沒有房地產商的存在,也沒有房屋產權單位的參與,更缺少業主的行動,而且物業服務企業基本缺失。在多數這類小區中,由于缺少最基本的物業服務,社區硬件設施老化且缺乏基本維護。出現這種狀況的原因則在于居民自組織能力不足、基層政府兜底負擔重。居民自組織的難度很大,沒有自我管理和服務的基礎,不得不依賴政府。所以,這類小區較難引入物業服務企業。
各類型小區內同一類主體的力量存在差異,其在互動中的作用也各不相同,所構建的互動也會存在形式與內容上的差異。這些差異在物業管理方面有較多的呈現,也影響到了物業管理實踐的實際效果。在有物業服務企業的小區中,物業服務企業深入參與到了互動中,成為自身角色形塑的重要力量。
物業服務企業角色在互動中確立
在不同類型小區中,各主體間互動有明顯差異,這也造成物業管理實際內容存在差異。進入各類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為應對不同的需求,不得不根據小區的實際情況提供服務。與物業管理相關的群體及其互動差異,決定了物業服務企業在小區中扮演何種角色。
我們往往認為企業在參與社會經濟活動時的角色較為穩定,但事實上,就像個體社會角色的形成依賴于社會互動一樣,企業的社會角色也需要在社會互動中形成。差異主體間的互動會影響到企業的角色定位,這在物業服務企業角色定位上有較為清晰的表現。通過社區調查研究,我們至少可識別三種物業服務企業扮演的角色,即商業服務供應者、公共服務供應者和社區治理者。
就商業服務供應者角色而言,物業服務企業是社區治理中的重要市場力量。在一些業主委員會運行較為充分的小區中,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互動是良性的。二者可以平等地就物業服務質量和物業費進行協商,也可根據小區的情況協商新的合作內容。但在一些業主比較分散的小區中,業主群體經常無法與物業服務企業形成平等的市場主體關系。這就導致無法實現物業行業內部的優勝劣汰,物業服務企業也無法按市場情況調節服務質量和服務費。
從公共服務供應者的角度看,物業企業事實上承擔了許多社會責任。自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單位制的瓦解,公共服務的重任落到社區層面。居民小區則是這些服務最基礎的載體,物業服務企業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如日常治理中小區內的環境維護和安全保障,又如疫情期間對出入小區人員的排查工作。物業服務企業的這些服務并不普遍存在于所有小區中,也并非日常服務事項。如疫情期間的相關服務,物業服務企業并不會額外收取服務費。其角色的實現,不僅受到宏觀社會環境的影響,也受到小區內各主體間互動的影響。
從社區治理者角色看,在社區治理實踐中,由于不同治理主體之間的權責關系沒有得到厘清和理順,物業服務企業也會扮演治理者角色。首先,黨組織和居委會的責任不夠清晰,存在很多交叉。其次,物業服務企業與居委會之間的權責關系劃分不明晰,小區內公共事務應該如何管理、誰來負責缺乏明確規定。最后,業委會的定位也不清晰,甚至會與居委會有所沖突。這種各主體間責任不清的狀況,事實上導致物業服務企業不得不扮演治理者角色。這些在不同類型的小區內差異更加明顯。
在調查中,我們發現即使在同一類小區中,由于互動主體不同,物業服務企業的角色也會呈現差異。除了主體間互動的影響,主體力量之間的強弱也會影響物業服務企業的角色定位。
根據角色定位分類治理
物業服務企業各種角色的實現,在各個小區中有著特殊的情境,但無疑都與社區中各主體的互動有關。因此,識別物業服務企業角色實現的邏輯,有助于促進社區治理。不同小區在資源稟賦、突出矛盾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異,而這些最終呈現為各主體互動的差異。因此,應研究各小區中的主體互動特征,并根據這些特征運行不同的物業管理模式和舉措。
物業服務企業的商業服務供應者角色更多出現在商品房小區中,所以應在商品房小區中創造各主體間交易的良好環境。這包括充分做好政策宣傳和民意匯集,在充分反映居民需求的同時增加居民對物業工作的了解;搭建社區議事協商平臺,及時做好業主的意見反饋,推動物業公司與業主協商達成新的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在房改房小區中,物業服務企業的公共服務供應者角色更為凸顯。政府應該積極推動多方聯動共治。在充分了解小區基礎信息的前提下,搭建協商平臺,匯集民意并進行溝通協商,促進產權單位、居民和物業服務企業等多方協商。各方共同打造符合小區現狀和未來的物業管理模式,制定方案并分步推進實施。
在失管老舊小區中,地方政府應培育物業服務企業的社區治理者角色,更多介入具體工作。深入了解小區居民對物業的看法,形成恰當方案,明確居民自治、政府兜底的原則。地方政府應整合各方力量對小區進行綜合整治,在承擔必要前期投入的基礎上,引領居民積極參與自治,同時引領準物業服務企業入駐小區,因地制宜創新小區物業管理模式。
總之,物業服務企業在具體小區中的角色定位,不僅影響到小區的基本服務供給,更影響到社區治理的有效性。在研究分析小區中主體多樣性及互動差異的基礎上,研究者更應關注各小區中的主要互動主體。把握主要互動主體間的主要矛盾,有助于地方政府引導物業服務企業根據實際情況清晰定位。而物業服務企業的靈活定位,可以促進小區整體環境的改進,從而為居民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城市社區中的民意分類與治理匹配機制研究”(19CSH014)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