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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術研究

        “二重證據法”下的歷史地名考釋

         日期:2021-04-28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二重證據法”強調出土材料與傳世材料互相釋證,以達到考證古史的目的。在歷史地名考釋中,“二重證據法”是最基本方法。但在實際研究中,由于對傳世文獻解讀不精以及對考古成果關注不足,導致一些地名考釋未能充分運用“二重證據法”。筆者以春秋時期的地名考釋為例,加以辨正。

          鄭國郔地位置辨正 

          春秋時期,郔地有兩處:一處屬楚,在今河南省項城市南;另一處屬鄭,在鄭國北部,但具體位于何處,諸家意見不一,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春秋圖組亦未標注。《左傳》宣公三年:“晉侯伐鄭,及郔。鄭及晉平,士會入盟。”楊伯峻注:“郔音延。朱梁補刊《石經》、宋本、金澤文庫本俱作‘延’。沈欽韓《補注》、洪亮吉《詁》、嚴可均《石經校文》均謂延即延津,亦即隱元年《傳》之廩延,即今河南省滑縣。延津作‘延’,則此亦當作‘延’。江永《考實》則云:‘十二年“楚子北師次于郔”,杜注:“鄭北地。”與此同一地也,近邲,在鄭州。’以地理考之,江說較合理,今從之作‘郔’。”

          杜預注“郔”為鄭北地,沈欽韓等認為“郔”即“廩延”,在今河南省滑縣。黃鳴認為“郔地當與邲地相隔不遠。今定其于鄭州市中原區西北”。鄭州市中原區位于市區西部,滎陽市東。邲之戰發生在敖山與鄗山附近,位于滎陽市東北的北邙鄉和廣武鎮一帶,與鄭州市中原區相鄰。以上觀點無論是認為郔是廩延,還是據邲地推測的大致位置,都將郔地定在鄭州市北。細審《左傳》并結合考古資料,筆者認為這兩種說法均不準確。

          邲之戰是春秋時期晉、楚爭霸的著名戰役,奠定了楚國在中原的霸主地位。魯宣公十二年(前597),楚莊王親率大軍圍鄭,鄭伯袒肉牽羊以降,鄭楚媾和。楚國北伐的真實目的是要挑戰晉國的霸主地位,故楚軍乘勝北上,欲飲馬黃河,耀武中原。據《左傳》宣公十二年載:“楚子北師次于郔。……聞晉師既濟,王欲還,嬖人伍參欲戰。……令尹南轅、反旆,伍參言于王曰:……王病之,告令尹改乘轅而北之,次于管以待之。”據此可知,當行至郔地時,楚王聽聞救援鄭國的晉軍已渡過黃河,此時楚軍并無勝算把握,故楚王和令尹都不愿與晉軍交戰,準備歸楚,后經伍參力諫,繼續北上,駐扎在管地。管地即今鄭州市管城區,區內有商都遺址及東周古城遺址。

          張守節《史記正義》云:“鄭州管城縣外城,古管國城也,周武王弟叔鮮所封。”鄭國國都位于今新鄭市鄭韓故城遺址,管城區在鄭韓故城遺址北約九十里處。筆者認為,鄭國郔地當位于今鄭州市南、管城區與新鄭市的鄭韓故城遺址之間。《春秋列國地理圖志》所繪《晉楚邲之戰圖》將郔地標注在管地西北,顯然與《左傳》記載不符,而郔即廩延的說法更不可信。

          晉國邯鄲位置辨正 

          春秋時期邯鄲初屬衛,后屬晉,為邯鄲午封地。《左傳》定公十年:“初,衛侯伐邯鄲午于寒氏。”楊伯峻注:“戰國時趙肅侯都此,在今河北邯鄲市西南三十里。”黃鳴考證云:“杜注:‘邯鄲,廣平縣也。午,晉邯鄲大夫。’《匯纂》:‘今直隸廣平府邯鄲縣西南有邯鄲故城,即俗名趙王城是也。’趙王城為邯鄲故城,在今邯鄲市西南西大屯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學者多將春秋時期的邯鄲城定于今邯鄲市西南的趙王城遺址。實際考古勘探表明,戰國時期的邯鄲城是大小雙城模式,趙王城遺址是戰國時期才興建的趙王宮城,春秋時期的邯鄲城可能位于今邯鄲市區內,即大北城遺址,在趙王城遺址東北。由于目前在大北城遺址內發現的春秋時期遺跡較少,故大北城遺址究竟是不是春秋時期邯鄲城的所在地,學界尚存爭議。據段宏振研究:“根據迄今為止的考古發掘地層及出土遺物分析,趙王城的建造和主要使用年代當為戰國中晚期,其性質應屬戰國趙都邯鄲之宮城,相對于大北城來說,亦是新城。大北城的始建年代可能在春秋時期,當時只是一個單城制的格局。”總之,將春秋時期的邯鄲城定位在戰國時期才興建的趙王宮城遺址上顯然有誤,未準確參考已有的考古成果。

          衛國帝丘位置辨正 

          春秋時期,衛國因躲避狄人侵擾,將都城遷往帝丘。《春秋》僖公三十一年:“狄圍衛。十有二月,衛遷于帝丘。”《左傳》昭公十七年:“衛,顓頊之虛也,故為帝丘。”據傳世文獻記載,帝丘即顓頊之虛,具體位置有不同說法。楊伯峻注:“帝丘,今河南省濮陽縣西南。《明一統志》又有帝丘城,云在滑縣(此指舊治,今已移治于其西之道口鎮)東北七十里土山村,即衛成公所遷,蓋其境相接也。”黃鳴考證云:“杜注:‘帝丘,今東郡濮陽縣。故帝顓頊之虛,故曰帝丘。’按漢至晉濮陽縣在今河南省濮陽縣西南故縣村,故帝丘在此。”

          以上說法均為訛誤。考古發掘表明,帝丘應該位于今濮陽縣東南約二十里處的五星鄉高城村南,黃河故道金堤河的南岸,袁廣闊等研究認為:“據目前掌握的資料,高城遺址可能是春秋時期的衛國都城,在戰國時期為濮陽城,這是目前可以確認的歷史上最早的濮陽城,它也應是秦代和西漢的東郡治所。……在遺址內現在還保存有清代石碑,記述該地為顓頊城,據說1949年前這里還有顓頊廟,當地流傳下來的地名如城角地、南城頭地、東郭集等,經過鉆探發現的確是城墻所在之處。因此,前面所引文獻記述和傳說中的帝丘、衛國都城,應當就是現今所發現的高城遺址。”杜預注帝丘在東郡濮陽縣,不一定確指在濮陽縣縣城。學者據漢代濮陽縣縣城所在地,將帝丘定于今濮陽縣西南的故縣村并不嚴謹,且未參考最新的考古成果。

          傳世文獻對先秦地名的注釋多簡略約指,將傳世文獻與出土材料結合起來考察先秦歷史地理問題,不僅可以糾正前人訛誤,而且使得一些古代城邑的位置標注更加精確,對我們閱讀歷史典籍大有助益。從以上問題來看,對歷史地名的考釋應盡可能關注已有的考古成果,同時加強對傳世文獻的研讀,充分利用內證,避免曲解古注。

          (作者單位: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