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求真理 發展學術 服務社會
        歡迎訪問深圳市社會科學網 今天是

        學術研究

        從圖史互證詮釋秦漢“童”“小”

         日期:2021-03-29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兒童是人生成長的早期階段。兒童的認知與話語,以及社會對兒童的界定與對待,可以作為理解把握時代風貌、社會結構、家庭形態的基本路徑。歷史研究的核心對象是“人”。而歷史中“人”的情感、理念、表達、行為,特別在兒童史的探索中,有望獲得更真切的體察。王子今著《插圖秦漢兒童史》在2020年5月由未來出版社出版。這是王子今推出的第三本秦漢兒童史專著,也是第一部以圖史互證考察中國古代兒童生活的作品,從意義、方法、對象而言,頗富啟示。 

          正如馮爾康所說,“中國社會史是研究歷史上人們社會生活的運動體系”。從社會史的角度對兒童群體及其活動進行研究,應屬題中之義。不過,以往的研究,如張亮采《中國風俗史》、尚秉和《歷代社會風俗事物考》、楊樹達《漢代婚喪禮俗考》等,多涉及婚姻、養老等方面,很少將目光投向兒童。《中國史學論文索引》《中國社會史論文索引》也顯示,早期社會史研究雖偶涉女性、青年,但關于“青年”的選題更偏重兩漢太學生運動。20世紀80年代,王子今撰寫的《秦漢民間謠諺略說》《說秦漢“少年”與“惡少年”》等文章較早涉及秦漢兒童史的探討。劉詠聰、彭衛、熊秉真也在這一領域辛勤耕耘。此外,美國學者司馬安《早期中國的兒童和青少年圖像》關注了秦漢兒童群體。陸威儀《早期中華帝國:秦與漢》第七章“宗族”專門設有“早期帝國生活中的兒童”一節?!恫鍒D秦漢兒童史》不僅對“‘童謠’的發生以及成人制作的可能、甕棺葬作為未成年人葬式的文化涵義”新作論說,而且圍繞文物中“子母”主題、“小兒受賜”陶文、“九子母”神話及燈俑、鳩車、女童教育、“周公輔成王”畫像等有趣議題展開思考,發前人所未發。 

          《插圖秦漢兒童史》在研究方法上使用“圖史互證”。書中“插圖”計289幅,附列說明,詳注出處,包括磚瓦、璽印、陶器、金銀器、銅器、俑像、木版畫、簡帛、石刻等考古資料,甚至古代交通道路留存的未成年人足跡,都被納入考察范圍。其研究承繼王國維“二重證據法”、陳直“新證”等治學方法,且有創新。其中,圖像的大量運用與互證發明,使該書別開生面。對于圖像資料的利用,以往在美術考古、藝術史研究中使用較多,常從圖像本身出發,加以分析提煉,可稱“圖像本位”。歷史學者也多取這一路徑,早期成果如何浩天《漢畫與漢代社會生活》。夏鼐、王仲殊指出,考古學“是歷史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任務在于根據古代人類通過各種活動遺留下來的實物,以研究人類古代社會的歷史”?!恫鍒D秦漢兒童史》的鮮明特色,在于從明確的歷史問題出發,通過豐富的圖像使用,說明歷史問題、證成歷史認識,從而激活圖像的史料意義,研究取徑可稱“歷史本位”。秦漢兒童的形象,由此鮮活、由此真切、由此觸動人心。 

          此外,《插圖秦漢兒童史》關注“童”“小”稱謂及其身份特征,有助于思考秦漢年齡分層與賦役制度。楊聯陞考察漢代丁中之制,漢以15歲為界,分為大男、大女與小男、小女,后者又以7歲分界,又分為使男、使女(7—14歲)與未使男、未使女(6歲以下)。秦漢男子先后以17歲、20歲、23歲傅籍為正卒,服正役及兵役。筆者發現,“秦存在以‘傅’劃分大、小的方式?! ?,或至少廣義一面,包括15歲以上的未傅籍群體”。這反映出至少在漢代,存在兩種不同的大、小劃分。如何把握兩種大、小劃分及其性質,便成為關鍵問題。 

          該書結合圖像,重論“童”及“小子軍”概念,留意“少年吏”多有低于二十,甚或僅在十五歲者,意義重要。受此啟發,筆者認為,小“傅”籍為大,意味著“大”對應國家承認的成年群體。以“傅”劃分大小的年齡的“社會分層”,核心在人身役使,即力役之征。這與身體條件的狀況直接相關,進而與年齡的“自然分層”頗顯類似,存在對應關系。而年齡的“自然分層”所對應的是“童”與成人,兒童可用于指未成年人?!墩f文·人部》“僮,未冠也”。《儀禮·喪服》《禮記·玉藻》,鄭玄注皆稱“童,未冠之稱”。《詩·衛風·芄蘭》孔穎達疏“童者,未成人之稱,年十九以下皆是也”。 

          與之同時,“敖童”“小未傅”“敖童未傅”作為社會身份出現,顯示未傅籍群體仍存在被國家役使情形,且屬兒童中年齡較大者。而秦漢兒童恰恰有幼童、成童之分?!抖Y記·內則》“成童舞《象》”,鄭玄注“成童,十五以上”?!栋谆⑼āけ儆骸份d“十五成童”。《四民月令》“命成童以上入大學,學五經”,本注“謂年十五以上至二十”。至于以15歲劃分的另外一種大、小,對應口算錢交納,《漢儀注》以為源自“為治庫兵車馬”?!吨芏Y·地官司徒·鄉大夫》“以歲時登其夫家之眾寡,辨其可任者,國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賈疏“七尺謂年二十”,“六尺謂年十五”,恰好也反映了這兩套大、小劃分。秦漢的正役兵役之制從嚴取高,與“國中”標準一致。遇臨時緊急情況,徭役、兵役仍有征調十五歲以上未傅籍者,這又對應“野自六尺”。算賦溯至戎事,卻無須親為,標準便采取從寬取低的做法。 

          秦漢四百年,帝國肇造、制度新成,歷史圖景的波瀾壯闊,令人遐思。如何在留存有限的秦漢史料中,發掘新知、闡說新見,不僅為學界,也為普通讀者關心與期待?!恫鍒D秦漢兒童史》或可為大家提供一份答案。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