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自然”理念之思
日期:2021-04-20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當前,“敬畏自然”的生態理念,在生態治理、環境保護、鄉村振興、美麗中國等生態文明建設的諸多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指導和引領作用。可是,恰當、準確地理解“敬畏自然”這一理念,并對此進行切身踐行并非易事。
敬畏自然概念溯源
理解“敬畏自然”含義的關鍵在于理解“敬畏”。“敬畏”一詞由“敬”和“畏”組成,兩者都有10多種含義。在“敬畏自然”這一語境中,“敬”指的是“尊重、尊敬”之意,“畏”指的是“害怕、畏懼”的意思。因此,“敬畏自然”也就意味著,既要尊敬自然,也要畏懼自然。
“敬畏”一詞古已有之,在《管子》《史記》等古籍中均有記載。《管子》中記載齊桓公向管仲請教為政之道,管仲告誡他要敬畏農民:“故以耕則多粟,以仕則多賢,是以圣王敬畏戚農。”《史記》曾記載周公告誡年少的周成王要敬畏天命:“故昔在殷王中宗,嚴恭敬畏天命,自度治民,震懼不敢荒寧,故中宗饗國七十五年。”古文中雖使用過“敬畏”一詞,但這并不是一個使用頻繁或常見的詞匯,且敬畏的對象多是“天命”“人”“道”“權勢”等。在現代學術話語體系中,“敬畏”和“敬畏自然”的頻繁使用,大致是在20世紀90年代以后。
“敬畏自然”這一理念在學術領域的使用和傳播,或許可以追溯至法國哲學家史懷哲(Albert Schweitzer)。他在1919年2月23日的布道中,首次公開闡釋了“敬畏生命”的理念,認為“善是保存和促進生命,惡是阻礙和毀滅生命”,敬畏生命就是要做善事,要將自己的真愛、奉獻、同情、責任等擴展到一切動物、植物等生命體中。史懷哲認為“生命乃何物,科學是答不上來的”,他所提倡的“敬畏生命”,大致上和“敬畏自然”是同義的。
自然具有工具價值和內在價值
我們之所以要敬畏自然,首先在于自然具有工具價值和內在價值。自然的工具價值,主要是指可以滿足人類需要的價值,也即有用性。比如,青菜可以用來果腹、水可以用來止渴。自然具有工具價值,也是人們認識自然的天然出發點。然而,如果僅從工具價值的角度來認識自然,還不夠全面和深刻,這既會導致人對自然的無序開發和環境破壞,也很難從根本上為保護自然提供哲學上的辯護。
20世紀70年代以來,為應對自然環境的日益惡化,哲學領域逐漸興起了環境倫理學的研究。多數環境倫理學家如羅爾斯頓(Holmes Rolston Ⅲ)、泰勒(Paul Warren Taylor)等皆認為自然本身具有內在價值。所謂內在價值,是指自然物和自然界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先天存在的價值。這種價值不是人類所賦予的,而是自然本身天然存在的。比如,自然在道德意義上的價值、審美的價值、歷史的價值、文化的價值、科學的價值、精神上的價值等。
有人也許會質疑,如果說動物、植物等有工具價值和內在價值或許還好理解,難道病毒也有價值嗎?在一般人的印象中,病毒往往扮演著疾病制造者的角色。然而,實際上病毒的確有其價值。首先,病毒是人體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比如,人類基因組中攜帶近10萬個內源性逆轉錄病毒的DNA片段,占到了人類DNA總量的8%,對人類繁殖功不可沒。其次,病毒本身可以作為戰勝疾病的良方。歷史上戰勝天花的方法就有“人痘”和“牛痘”,這兩種方法實際就是給人們接種毒性減弱的天花病毒以獲取免疫力。當前的滅活新冠疫苗,也是將新冠病毒滅活和純化以后得到的。再次,病毒也會對人類戰勝未來疾病提供免疫能力。有證據顯示,孩童時期感染一些相對無害的病毒和細菌,得點無傷大雅的小病,年長之后因為免疫系統失調引起過敏和克羅恩病的概率反倒會減小。最后,病毒對于地球生態的平衡十分重要。我們雖然不能用肉眼觀察到病毒,但實際上,病毒在地球生態中十分活躍,在物種間傳遞DNA,在調節生命體、氣候、海洋、土壤等活動中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
自然力量具有破壞性和危害性
除了尊敬自然以外,我們還應對自然心懷畏懼之感。這主要是因為自然除了可以為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提供物質保障外,其力量還具有破壞性和危害性。自然界是一個復雜的、具有風險性的存在,其存在的歷史比人類長久,其構造和運行原理尚未被人類完全掌握。因此,自然對于人類來說,尚有許多未知之謎,仍有很強的不可預知性。在這種不可預知性之中,往往也蘊含著破壞性和危害性。
從宏觀上來看,地震、海嘯、火山爆發等地殼運動,以及臺風、洪水、沙塵暴等自然災害,威力巨大,影響范圍廣,破壞性強,危害嚴重。從微觀上來說,我們用肉眼看不見的病毒,甚至也是惹不起的。某些病毒一旦進入人類社會,很容易引起瘟疫,造成幾十萬甚至上億人的感染,甚至死亡。比如,1918—1920年的流行性感冒,導致5億人感染,2000萬—5000萬人的死亡。自然力量的破壞性和危害性,不容小覷,人類必須心存畏懼。
人類能力存在局限性
既然自然界是一個復雜的存在,具有破壞性和危害性,那我們是不是大力發展科學,完全依賴科學,就可以高枕無憂了?然而,就人類能力來說,是存在局限性的。其局限性主要表現在:理性的局限性、感官的局限性,以及作為人類認識成果的科學的局限性。
亞里士多德認為,人天生是政治性(或社會性)動物,人的活動是運用邏格斯的實踐活動。在一些哲學家看來,理性是人之為人的根本,是人與其他動物的根本性區別之所在。然而,人類理性也是有其局限性的。比如,關于自由意志、夢境、外太陽系等的科學研究和理性認識目前還很淺薄,甚至無法研究。除了理性,人類感官也有其局限性。人類是通過感官(視力、聽力、嗅覺、味覺、觸覺)來認識世界的,然而這些感官本身也有局限性。在人類的感官認知范圍之外,還有大量可能存在的物質。
理性和感官的局限性,直接影響到人們認知和改造世界的能力。我們對世界的理解,所把握到的所謂“真理”,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都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具有相對性和歷史性,不具有絕對性和永恒性。比如,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固然偉大,然而其適用范圍卻是在低速、宏觀、弱引力這一前提下。也正是因為理性、感官和科學的局限性,我們所能夠認識到的世界實際上只是真實世界的冰山一角,還有很多未知的領域有待于我們認識。比如,可能占宇宙總質量絕大部分的暗物質和暗能量,以及大量未被認識的病毒等。
基于以上原因,關于科學,我們認為應放棄科技可以解決一切問題的“科技萬能論”觀點。相反,我們應以一種謙遜的態度來認識這個復雜的世界。
人與自然是一個共同體
數百萬年以前,人類從自然中脫胎而出,成就了現代人。現代科技的發展,雖然依賴于對自然的研究和“征服”;然而,人與自然的二元對立不應成為一種普遍、鐵定的價值觀。回顧歷史,人從自然而來,人與自然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其生命和命運具有同一性。
早在戰國時期,孟子、莊子就曾提出過“天人合一”的哲學觀念。《莊子·齊物論》有言:“夫天下莫大于秋豪之末,而太山為小;莫壽乎殤子,而彭祖為夭。天地與我并生,而萬物與我為一。”在莊子看來,“我”與“萬物”是同時存在的,是同一的。在此基礎上,宋代的張載在《西銘》中提出了“民胞物與”說,認為普羅大眾是我的同胞,自然萬物也是我的同類和伙伴,人不僅要愛他人,也要愛自然。20世紀以來,許多哲學家從不同角度闡釋了人與自然是一個生命和命運共同體的思想。比如,作為環境倫理學的重要奠基人,利奧波德(Aldo Leopold)曾提出了“大地倫理”的思想,認為我們“要把人類在共同體中以征服者的面目出現的角色,變成這個共同體中的平等的一員和公民。它暗含著對每個成員的尊敬,也包括對這個共同體本身的尊敬”。
人類來源于自然,與自然的命運是天然地連在一起的。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所指出的:“人本身是自然界的產物,是在自己所處的環境中并且和這個環境一起發展起來的。敬畏自然,保護環境,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既是保護自然,讓自然萬物得以充分地、自由地生長;也是保護我們人類自己,保證人類整體的生命延續。
(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資助項目“敬畏自然:新冠肺炎疫情下的自然倫理學思考”(E0E48941X2)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中國科學院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