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評論|探尋我國智慧社區的發展路徑
日期:2021-03-30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智慧社區概念源于西方,1992年,國際通訊中心第一次正式提出了“智慧社區”建設口號。智慧社區是指充分利用物聯網、云計算、移動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的集成應用,為社區居民提供安全、舒適、便利的智慧化生活環境,形成基于信息化、智能化社會管理與服務的一種新形態社區。2000年以后,我國開始參與世界智慧社區評選活動。2014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下簡稱“住建部”)發布《智慧社區建設指南(試行)》,指導各地開展智慧社區建設,總體呈現出以下發展路徑。
政府主導與政策推動下的示范工程
自2012年我國開啟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后,在住建部、科技部、民政部聯合推動下,各地積極開展智慧社區星級評選工作,促成全國智慧社區建設的蓬勃發展。政府主導的智慧社區建設可分為三個階段:初期由住建部和科技部主導,完成社區互聯網接入及智能設備鋪裝為核心的硬件建設,為實現政務管理信息化打下基礎;中期強調加強社區公共服務信息化建設,搭建各種公共信息平臺,實施信息惠民工程,推進智慧民生服務成為此階段的主要方向;2016年12月,國務院印發《“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號召建立網上社區居委會,發展線上線下結合的社區服務模式,從社區治理角度對智慧社區建設提出新要求。至此,智慧社區建設在政府主導下逐步完成從物理空間智慧化、信息服務惠民化到提升服務與治理水平的全面升級。政府主導與政策引領是我國智慧社區建設的主要推進路徑,智慧社區建設的各種指標評估體系日益完善,有利于全國范圍內的數據資源共享和信息服務對接。但我們也應看到,各種試點與示范工程名目繁多以及統一指標體系的部分不適用性,使一些地方的智慧社區建設流于表面,可持續性發展后勁不足。總體而言,政府主導模式呈現出數字化、網絡化“硬件”建設先行,互動化、協同化與智慧化“軟件”建設尚顯不足的發展特征。
企業推進的定向服務布局
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了制定“互聯網+”行動計劃,全國不同行業的“互聯網+”創新創業實踐迅速開展,由互聯網企業、通信企業和物業企業推進的智慧社區建設也在全國興起。一方面表現為政企合作模式。互聯網企業與通信企業多以與政府合作的方式展開基礎設施建設和信息平臺搭建工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簽訂政企共建合約等形式服務于政務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和社區智能傳感器鋪裝工程,逐步實現社區空間管理與服務信息化與可視化,以服務于政府的數字化治理。另一方面由大型物業公司主導。為完善物業服務,提升自身服務質量,增加企業社會認可度,有實力的大型物業公司也在物業管理領域積極推進智慧小區建設,興起物業管理系統內部的智慧革命。但由于我國社區與小區地理邊界的非重合性,提升智慧生活質量的小區物業管理和服務升級往往僅停留在高端小區,不能惠及更多民眾,無法產生廣泛示范效應。企業推進路徑背后的資本邏輯易使智慧生活與智慧服務為部分成員專享,不能有效促進社區群體公共性的生成。同時,市場主導的商業化邏輯易形成數字鴻溝,加劇社區群體分化,不能充分體現社區建設的核心理念。
社區治理升級的壓力傳導與展示性建設
社會治理視角下的智慧社區建設強調以網絡技術的介入,實現多元主體在社區空間中的有效共治。但是,現階段我國“互聯網+社區”建設遠未實現真正意義的治理創新,多停留在“傳統社區+互聯網”的初始階段,社區內部群體多元分化將導致內生型建設主體培育不足。一方面,我國社區建設表現出路徑依賴下的行政化傾向。一些社區自治屬性難以充分、有效發揮,導致社區的智慧建設僅停留在響應政府號召、抓包政府項目和智慧空間展示性打造階段,無法實質性地觸及居民日益多元的生活服務需求,從而脫離了居民生活實際。另一方面,社區參與主體分化也導致智慧建設動力不足。當下社區活動的主要參與者往往為老人、兒童或待業人員等非職業群體,活動形式多以線下文娛活動為主,中青年在職群體參與不足不利于社區智慧化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因此,社區雖被賦予社會自治組織的定位,但多數社區遠未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的智慧建設升級,構建多元主體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仍然任重道遠。
走向“社會”賦能的智慧社區建設
智慧社區建設需要“技術”與“社會”的雙向賦能,但目前的智慧社區發展呈現出過度技術化傾向。智慧建設確實需要利用網絡技術賦能社區,以實現傳統社區在管理和資源配置方面的效能化,但更重要的是要實現社區“社會”建設的同步賦能,才能改變現有社區主要靠政府、企業推進的“被智慧化”局面。因此,智慧社區建設不僅要在技術賦能上發力,如加快推進社區物理空間智能感應升級、居民家居生活智能化、政務管理數字化等層面;更要在深入探尋社區的“社會”本質上下功夫,要充分了解社區社會結構,包括社區人口構成、社區參與主體及活動類型,以及社區歷史傳統文化和社區公共性建設現狀等面向,進而推動更符合各自特色的智慧社區建設。因此,我們要不斷激發社區的“社會”參與面向,努力實現以人為紐帶的資源要素的智慧連接,在把握社區人口和資源稟賦結構基礎上,利用互聯網的發展打造社區地域共同體。總之,建設智慧社區,需要發揮“社會”賦能的地域公共性重建,而非單純技術賦能的形式化發展。技術賦能依賴于地域共同體和地域公共性建設,只有找回“社會”本位,激發“社會”活力,才能改進技術、資本或行政指令等“非社會”邏輯支配下的“被動型”智慧建設現狀。
探索“網絡社會”與“地域社會”協同共建
當前,我們要積極推進線上空間與線下空間融合發展,拓展“網絡社會”與“地域社會”協同賦能智慧社區建設的新方向。網絡社會的來臨已深刻改變了人們的認知與生活方式,但現有社會治理研究仍多集中關注地域社區內部主體間利益矛盾協調與公共服務配給差異,忽視了網絡化時代線下空間與線上空間分裂式發展所導致的社區治理困境。當下,我們應著重關注開放網絡空間與具體地域空間并行互補而非分立發展的可能,以及開放流動社會中多元主體服務于地方建設的合力,助力實現網絡社會與地域社會的協同發展。一是關注現階段社會空間的雙重分化。包括線上空間與線下空間、流動空間與地方空間、信息空間與實體空間的分離與互構,積極整合線下與線上群體參與實踐的分化現狀。二是重視居民“缺場交往”的迅速發展。要積極推進微信群、社區微博、公眾號、App、小程序等微平臺建設,深入居民生活實際,激活社區參與活力,防止智慧社區建設的懸浮化。三是積極推進切實可行的網絡文化與技能反哺工作,使老年群體在智慧建設中更多受益,將其線下積極參與優勢拓展到線上,發揮智慧建設中的“銀發活力”。四是積極挖掘網絡社會助推地域社會建設能力。要充分利用網絡資源流動與共享特質,形成多元主體廣泛鏈接網絡資源服務地方社會的共建格局。網絡化時代提供了線上與線下“復合型社會”得以生產的新機遇,有利于實現“網絡社會”與“地域社會”共建、協同賦能的新格局,通過科技、人與社會的協同發展使智慧社區建設邁上新臺階。
(作者系吉林大學哲學社會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