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興華:關于誤解錯解馬克思主義經濟理論的幾個問題
日期:2010-03-03 來源:人民網
我們建設學習型政黨和學習型社會,不僅要強調勤讀書、多讀書、善讀書、讀好書,而且讀書要力求“甚解”、貴在真解。讀書,并不只限于增加知識、提高文化素質和理論水平,還要運用獲得的知識解決問題。特別是理論工作者和實際工作者,讀馬克思主義著作,要領會要義,把握精髓,并正確運用于實踐,做好工作。在我國理論界,對馬克思主義理論認識上的誤解、錯解不少,茲從經濟學的角度試舉幾例。
一、“過渡時期”到底是哪個時期?
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一文中說:“在資本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之間,有一個從前者變為后者的革命轉變時期。同這個時期相適應的也有一個政治上的過渡時期”。(《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314頁)這個過渡時期的時限是什么?有個曾起過重大社會影響的解讀,是把過渡時期定斷為過渡到共產主義高級階段的時期,把整個社會主義階段說成是過渡時期,這背離了馬克思的原意。需要說明的是,馬克思在這里把共產主義社會劃分為兩個成熟程度不同的階段,即“第一階段”(或稱低級階段)與“高級階段”,其“第一階段”就是我們所講的社會主義社會,其高級階段就是我們現在所講的共產主義社會。從理論邏輯上來解讀,所謂從資本主義社會過渡到共產主義社會,應是過渡到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即社會主義社會,不應把共產主義的第一階段也作為過渡到共產主義社會的“過渡時期”。列寧在《國家與革命》一書中對此講得很清楚。他說: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通常稱為社會主義,又說:“社會主義同共產主義在科學上的差別是很明顯的。通常所說的社會主義,馬克思把它稱作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或低級階段,既然生產資料已成為公有財產,那么‘共產主義’這個名詞在這里也是可以用的,只要不忘記這還不是完全的共產主義”。(《列寧選集》第3卷第199-200頁)。在《共產主義運動中的“左派”幼稚病》一書中,列寧又講:我們在俄國推翻資產階級后的第三年,“還剛處在從資本主義向共產主義低級階段過渡的最初階段”。(同上書,第4卷第154頁)。顯然,所謂“過渡時期”,就是過渡到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即社會主義社會的歷史時期。毛澤東1953年提出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時,過渡的時限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這是一個過渡時期”,也就是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毛澤東1958年講的是“由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渡時期”,他又講將來還有一個“由社會主義過渡到共產主義”的時期。(《毛澤東文集》第7卷第351-352頁)毛澤東在1959年12月10日到1960年2月9日讀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下冊“結束語”時的批注中講:馬克思和恩格斯“他們創立了無產階級革命的理論,論證了從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渡時期的經濟必然性,指出這個時期是用革命手段把資本主義社會變為社會主義社會的特殊歷史時代”。顯然,將馬克思講的“過渡時期”依然解讀為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建立的歷史時期。但是,在毛澤東讀教科書的談話中,又指出了對過渡時期存在不同理解的問題。他說:“過渡時期包括一些什么階段,現在也有各種各樣的說法。一種說法是,過渡時期包括從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也包括從社會主義到共產主義;另一種說法是,過渡時期只包括從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究竟怎樣說法才對,要好好研究”。這里沒有否定第一種說法,就為在后來一個時期內將“過渡時期”錯解和宣傳為過渡到共產主義高級階段的“理論”埋下了伏筆。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左”的一套盛行的一個時期內,在我國的理論宣傳中,硬說馬克思和列寧認為過渡時期是過渡到共產主義社會“高級階段”的歷史時期,把整個社會主義社會定位為“過渡時期”,再把列寧所講的過渡時期必然是階級斗爭空前殘酷、空前尖銳的話加之于整個社會主義社會。以此為搞“以階級斗爭為綱”提供理論依據,提出整個社會主義社會的主要矛盾是兩個階級、兩條道路和兩條路線的矛盾和斗爭,從而忽視或模糊了發展生產力、實現共同富裕的社會主義根本任務與目的,給我國的社會主義事業帶來重大損害。
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國有經濟不是社會主義經濟嗎?
近些年來,有的學者提出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國有經濟不是社會主義經濟,非公有制經濟才是社會主義經濟,并聲稱分別從恩格斯和鄧小平的論著中找到了“理論依據”。其實,這完全是出自他們對原著本意的誤解和錯解。他們說,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就批評過冒牌社會主義,即把一切國營企業看作是社會主義;他們又說,鄧小平講過,判斷姓“社”姓“資”的標準,是三條“是否有利于”的標準,非公有制經濟符合這三個標準,所以說統統姓“社”,是社會主義經濟。這樣理解,完全與馬克思主義論著的原意相悖。先看看恩格斯的原話是怎么講的:“自從俾斯麥致力于國有化以來,出現了一種冒牌的社會主義,……無條件地把任何一種國有化,甚至俾斯麥的國有化,都說成是社會主義的。顯然,如果煙草國營是社會主義的,那么拿破侖和梅特涅也應該算入社會主義創始人之列了?!憋@然,恩格斯是在批判將資本主義國家的國有化看作是社會主義性質的觀點。因為資本主義國家的國營企業是為資產階級國家政府的利益服務的,也是為資產階級的整體利益服務的。且看恩格斯緊接著的說明:資本主義“現代國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質上都是資本主義的機器,資本家的國家,理想的總資本家。它越是把更多的生產力據為己有,就越是成為真正的總資本家,越是剝削更多的公民。工人仍然是雇傭勞動者,……資本關系并沒有被消滅,反而被推到了頂點”。(《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628-629頁)國有化的性質同國家政權的性質相聯系。資產階級掌握國家機器下的國有化,是資本主義國有化,其國營經濟是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經濟。而無產階級和勞動人民掌握國家政權下的國有化,則是社會主義國有化,其國營或國有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這一理論觀點在馬列主義經典論著中有明確說明。在《共產黨宣言》中,馬克思和恩格斯就提出:無產階級將把全部資本,把一切生產工具集中在國家手中。馬克思在《論土地國有化》一文中指出:“生產資料的全國性的集中將成為由自由平等的生產者的各聯合體所構成的社會的全國性的基礎”。(《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130頁)所謂“生產資料的全國性集中”,就是指將生產資料資本主義私有制變為社會主義國有經濟。在毛澤東、劉少奇、鄧小平等同志的論著中,以及在我國憲法及許多中央文獻中,對我國國有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都有明確的肯定。單從我國憲法來看,它明確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又講“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國有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是社會主義性質的經濟,而且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重要基礎。只有在包括國有經濟在內的公有制經濟的基礎上,才能實現社會主義本質所要求的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達到共同富裕。由此可見,離開馬列主義著作和毛澤東、鄧小平的著作以及中央文獻和我國憲法中的明確說明,而錯誤理解恩格斯的上述一段話,得出我國國有經濟不是社會主義經濟的論斷,是一種輕率的非科學的讀書態度。
三、鄧小平提出的三條“是否有利于”是判斷什么的標準?
對鄧小平于1992年南方談話中提出的三條“是否有利于”的標準,同樣存在誤解和錯解。將它理解和宣傳為判斷姓“社”姓“資”的標準,離開了原意。鄧小平的原話是:“改革開放邁不開步子,不敢闖,說來說去就是怕資本主義的東西多了,走了資本主義道路。要害是姓‘資’還是姓‘社’的問題。判斷的標準,應該主要是看是否有利于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是否有利于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72頁)在這段話中,因為三條“是否有利于”的標準論述在文法上緊接著“要害是姓‘資’還是姓‘社’的問題”,就容易誤解為這是講判斷姓“資”姓“社”的標準。有人還誤解為鄧小平在這里主張不要再問姓“資”姓“社”。其實,鄧小平這里是提出,判斷改革開放和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標準,不要老用邊界不清的姓“資”姓“社”的問題,否則會干擾改革開放。由于受“左”的思潮影響,過去把發展商品經濟看作是走資本主義道路,連自留地、家庭副業、集市貿易、發家致富等都看作是資本主義的東西,個體經濟更被看作是資本主義。用這種是非不清的姓“資”姓“社”觀去判斷和評價改革開放的是非得失,只會阻礙改革開放邁步前進,導致“邁不開步子,不敢闖,怕走了資本主義道路”。而且,即使真正是姓“資”的東西如引進外資,只要符合“三條有利于”的標準,就可以大膽引進,可以利用資本主義為社會主義服務,這在戰略上依然是沿著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請注意,鄧小平無論講有利于發展生產力,還是講有利于提高綜合國力,前面都加有“社會主義”的制度性范疇,并不是像有些人誤解的那樣,從改革的方向與道路上主張不問姓“社”姓“資”。
如果將鄧小平所講的三條“是否有利于”的標準,誤解和錯解為判斷姓“資”姓“社”的標準,不僅在理論上說不通,而且會帶來偏離社會主義的理論和實踐的后果。
第一,我國由傳統計劃經濟體制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因為后者比前者更符合三條“有利于”的標準。難道能由此認為,傳統計劃經濟姓“資”、市場經濟姓“社”?資本主義國家可以有經濟計劃,但不實行指令性計劃經濟體制。因而不存在計劃經濟姓“資”的問題。過去把市場經濟等同于資本主義,因為資本主義國家始終實行市場經濟,鄧小平講“市場經濟不等于資本主義”,難道現在要反過來把市場經濟定斷為姓“社”,變成了社會主義?鄧小平將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看作是“手段”,資本主義可以用,社會主義也可以用,不存在姓“資”姓“社”的問題。
第二,我國在改革中調整所有制結構,實行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這種所有制結構符合三條“有利于”標準,但不能由此認為,公有制和私有制統統姓“社”。有的學者正是由于把三條“是否有利于”的標準錯解為判斷姓“社”姓“資”的標準,便斷言我國目前與公有制共同發展的非公有制經濟都是姓“社”,是社會主義性質的經濟。在鄧小平、江澤民的講話和中央有關文件中,都曾講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的補充”,或講“是公有制經濟的補充”,就表明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經濟才是社會主義經濟。個體經濟存在于幾個不同的社會形態中,它不具有特定的社會經濟性質,不存在姓“資”姓“社”的問題。社會主義可以在公有制為主體的條件下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包括資本主義經濟,但不能將資本主義經濟作為社會主義經濟。
第三,如果將三條“是否有利于”的標準解讀為判斷姓“社”姓“資”的標準,就會由此得出結論:凡姓“資”的東西都不符合三條標準,那就不應引進外資和發展私營經濟了。實際上,將三條標準正確解讀為判斷改革開放和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標準,就可以判明,包括私營經濟、外資企業和個體經濟的非公有制經濟,都符合三條“有利于”標準,因而可以與公有制經濟平等競爭、共同發展。
第四,社會主義經濟關系和經濟體制,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進步,會不斷改革創新,不斷完善發展。但我們不能說,原有經濟關系和體制適合生產力發展時,它就姓“社”,需要改革變新時,它又姓“資”。其實,新舊體制都是社會主義體制的更替與發展。
鄧小平提出的三條標準,究竟是判斷什么的標準,中央文件已再三做了明確的、正確的解答。不應離開這種正解的解答,宣稱這三條標準是判斷姓“社”姓“資”的標準。
有必要說明,1992年3月9日—10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討論我國改革和發展的若干重大問題”的報道中,提出:“判斷姓‘社’姓‘資’,應該主要看是否有利于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是否有利于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第1971頁)。顯然,作為更準確的解讀,此后的一系列中央文件中改變了提法。在同年同月的20日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是這樣講的:“判斷改革開放得失成敗的標準,主要看是否有利于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是否有利于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同年10月黨的十四大報告中,進一步將三條標準解讀為“判斷各方面工作是非得失”的標準。在1997年黨的十五大報告中,再次說明:鄧小平理論要求我們增強和提高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堅定性和自覺性,一切要以“三個有利于”作為“根本判斷標準,不斷開拓我們事業的新局面”。就是說,在開拓社會主義事業的新局面的“一切”方面,都要以“三個有利于”作為根本判斷標準。胡錦濤同志在紀念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再次強調要一切以“三個有利于”為根本判斷標準。所謂“一切”,包括經濟社會建設與改革開放及其他方面的工作。這些都說明,鄧小平提出的三條標準是判斷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標準,而不是判斷姓“社”姓“資”的標準。
最后講一下,“不讀書好求甚解”,與“讀書不求甚解”一樣,都會錯解原著的真諦。比如,前些年在深化勞動價值理論的討論中,有的學者著書立說,有的在大報發表文章,宣稱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是體力勞動價值論,是簡單勞動價值論。這種論斷是應當破除的附加于馬克思的不實之詞和錯誤觀點?!顿Y本論》中明確講過復雜勞動等于倍加的簡單勞動,因而它創造的價值大于簡單勞動創造的價值。這是在一切政治經濟學教材中都講清楚的初級知識。馬克思還在有關著作中強調指出,科技勞動和管理勞動也是創造價值的生產勞動。在社會化的生產勞動中,體力勞動與腦力勞動分離開來,不同勞動者的勞動“同生產對象之間直接存在的關系,自然是各種各樣的……工程師又有另一種關系,他主要只是從事腦力勞動”。(《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第443頁)馬克思還肯定資本家的管理勞動具有二重性,其中一重性質是為了剝削剩余價值而進行監督管理;另一重是任何社會化的共同勞動需要管理,就像樂隊需要指揮一樣。資本家在第二重意義上的管理勞動或稱監督勞動,馬克思肯定它也是創造價值的生產勞動。由此可見,無論是體力勞動還是腦力勞動,無論是一般工人的勞動,還是經理的管理勞動,還是工程師、工藝師的科技勞動,馬克思都視其為創造價值的生產勞動。
舉以上例子是想說明,共產黨人讀馬克思主義著作必須把握其精髓,防止錯誤理解。古人讀經籍可以不直接與經濟社會實踐相聯系,“不求甚解”也無關大局,不會影響到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社會制度的盛衰。今人讀書,特別是讀有關社會主義革命與建設、改革與發展等方面的經典著作,就不能持“讀書不求甚解”的學習態度。因為這類著作是用以指導實踐的,若不理解和把握其本意、真義,發生誤解、錯解,就會給實際工作帶來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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