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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強區域法治建設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日期:2024-12-19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中國社會科學網訊(記者王廣祿)12月7—8日,第九屆區域法治文化發展論壇暨“中國式現代化與區域法治文化發展”高峰論壇在揚州舉行。一百多位專家學者參加會議,就中國式現代化與區域法治文化發展相關問題進行了深入研討交流。

          

          會議現場/主辦方供圖

          揚州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王承堂,江蘇高校區域法治發展協同創新中心法治文化發展研究平臺主任、揚州大學法學院教授蔡寶剛,江蘇高校區域法治發展協同創新中心主任、江蘇省政府參事夏錦文在會議開幕式上致辭。揚州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花瑞鋒主持大會開幕式。

          王承堂在致辭中介紹了揚州大學近年來的主要辦學成果并表示,揚州大學一直高度重視法學院建設,助推法治人才培養與法治實踐。圍繞“中國式現代化與區域法治文化發展”這一主題,要深入開展學理研究,為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貢獻更多智慧與力量。

          蔡寶剛表示,區域法治文化研究平臺成立以來,已發展成為協同創新的平臺、學術交流平臺、專家學者聚集的平臺。從學術理想和未來發展方面看,區域法治文化的研究仍有較大拓展空間和深化領域,研究任務任重道遠。

          夏錦文在致辭中總結了江蘇高校區域法治發展協同創新中心的創辦歷程和工作成果并指出,加強區域法治建設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保障,現代化的推進遵循區域先行的規律,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需要加強社會主義文化和區域法治建設,不斷增強文化自信和法治自信,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文化支撐和文化底蘊。

          法治文化與社會發展緊密相關

          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法部一級教授、天津大學法學院卓越教授張恒山提出,法治建設的各個層級、各個方面的踐行者在主觀方面對法治的認知、尊奉等意識與法治的適應度對于法治建設的成效具有決定意義。法治建設中如果沒有與之相匹配的人們主觀意識形態的精神建設,由眾多的規則構成的法律制度系統難以順暢運行。所以,推動全民適應社會主義法治的主觀意識的形成、成長,既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需要,也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必然要求。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長陳金釗認為,要進一步推動法治話語、法治化和構建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工作。法治話語要強調邏輯性,考慮法治化所引發的邏輯道路,反思傳統思維方式、形成現代化思維方式。法律是理智的產物,是在長期對規范進行觀察思考的過程中提煉出來的。法治化強調法律的一般性和普遍性,同時還要考慮法律的體系性和穩定性。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高其才從習慣法視角的移風易俗問題出發談道,人類社會發展中一直是伴隨著移風易俗現象。中國的法治文化中強調禮法,注重以和為貴和良風善治。當前社會的移風易俗更多是從鄉村振興和鄉風文明建設視角討論。

          南京大學法學院司法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張仁善認為,進入新時代,法律人也負新的使命,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主任杜宴林認為,區域法治文化的正當性來源于區域法治的正當性。區域法治文化建設的識別性標準,包括內容標準和形式標準,要建立起與現代法治的聯系,否則區域法治的主要貢獻將會削弱。區域法治文化建設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推動區域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創新發展,并結合數字化信息化時代潮流,分層次、分門類、因地制宜地推動現代區域法治文化發展。

          深入發掘區域法治文化資源 推動區域社會治理

          江蘇師范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徐曉光研究了苗族“賈理”在村寨矛盾糾紛預防化解中的作用并提出,苗族“賈理”這一口頭文學形式特點是有唱有答,有說有辯,語言風趣,邏輯性強,反映了苗族社會真實法律運行情況。苗族傳統調解矛盾、化解糾紛的形式源遠流長,延續至今,效果很好。黔東南丹寨縣利用這一傳統法律文化資源,建立了“賈理調解室”化解各種矛盾糾紛。

          鄭州大學中原法治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王建國認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健全現代鄉村社會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涉及經濟、社會和文化等諸多方面,彰顯了鄉村發展與鄉村治理的辯證關系。融合形式法治、程序法治和實質法治的現代法治符合治理現代化的要求,能夠在鄉村治理現代化中發揮積極作用。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研究員任國征提出,長三角金融監管立法涉及門類、運行、預警機制和指標體系等多個方面,具有國際性、關聯性、系統性、階段性等區域發展特點。只有加強監管,精準施策,協同治理,才能形成自我豐富和自成體系的長三角金融監管立法良好態勢。

          江蘇大學法學院院長李炳爍提出,區域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區域協同立法就成為一種必然現象。長三角區域協同立法中首先進行的是有關生態環境方面的區域協同立法,未來長三角的區域性立法重點已從生態環境開始逐漸向公共服務、社會治理以及經濟資源要素等方面拓展。通過協同立法,將逐步建立長三角重點領域的制度規劃和重大政策的溝通協調機制。

          南京曉莊學院旅游與社會管理學院院長李昌庚提出,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應有內涵。在法治軌道上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意味著法治建設在全面深化改革進程中具有復雜性和漸進性,要結合具體實際進行。

          本次論壇由江蘇高校區域法治發展協同創新中心主辦,揚州大學法學院、揚州大學人文社科處、揚州大學法治社會治理研究院承辦,江蘇鈜云辰旭律師事務所協辦。在會議平行論壇環節中,專家學者圍繞區域法治現代化的理論探索、區域治理現代化的實踐探索兩個主題,重點對區域法治文化研究、長三角法治發展、區域協同發展等問題進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