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工作
日期:2024-08-20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確提出“完善推進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機制”“加強涉外法治建設”“建立一體推進涉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務、法治人才培養的工作機制”。以上重要論述為我國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指明了方向,意義重大、影響深遠。隨著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的推進,捍衛國家主權、保護我國企業和公民的合法權益、推動全球治理變革等現實需要日益增強,對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提出更高要求。
涉外法治人才培養面臨挑戰
首先,涉外法治教育資源分配不均。這在不同地區之間較為明顯,東部沿海地區高校擁有豐富的師資力量和先進的教育設施,而西部高校則在這些方面相對遜色。教育資源不均衡,導致地區間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質量存在巨大差異。
其次,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數量不足。隨著我國高水平對外開放不斷深化,與周邊國家的經貿活動和文化交流增多,法律糾紛也隨之增加,急需大量專業的涉外法律人才作為支撐。然而,我國共建“一帶一路”跨境律師人才庫中的律師數量尚且不足,涉外法律專家的缺乏成為制約部分地區法律市場發展的瓶頸。
再次,學科設置與教育模式存在局限。當前,中國的法學教育雖迅速發展,但學科設置和培養模式未能完全適應新時代要求。尤其是在國際法學領域,作為一個二級學科,其發展實力和影響力相對較弱。大部分高校法學課程設置過于傳統,缺乏與區域發展需求相適應的實務教學,學生在涉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務實踐中經常顯得力不從心,難以滿足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對高素質應用型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
最后,缺乏深層次國際交流合作。當前,許多國內高校缺乏與涉外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密切相關的實踐平臺,學生接觸了解國際法律環境的機會較少。雖然一些高校已經與外國法學院建立聯系,但深層次的合作,如聯合培養計劃、共同研究項目、涉外法律案例的合作處理等,仍然較為匱乏。這嚴重制約著建立一體推進涉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務、法治人才培養工作機制的進程。
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的新理念
一要提高涉外法治人才的國家使命感。維護國家利益是培養涉外法治人才的根本。在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背景下,培養涉外法治人才的愛國情懷至關重要。愛國情懷是涉外法治人才在國際舞臺上維護國家利益、提升國家形象的內心動因。可以通過課程設置和實踐活動,教導學生如何在遵守國際規范的同時,有效捍衛國家利益。要讓他們了解我國歷史文化、法律政策以及國際立場,從而在國際法律事務中能夠做出符合國家利益的決策和行動。
二要將全球視野與本土實踐高度結合。在培養涉外法治人才的過程中,須立足法治的本土特性與全球共性,采用適應現代法治需求的教育模式,培養既精通國內法律體系又能應對國際法律挑戰的法律人才。學習者不僅需要熟知國內法律法規,還應掌握外國法律、比較法以及國際法的核心原則,并具有在涉外司法實踐中將二者結合起來處理復雜問題的能力。為此,教育者不僅要傳授國際法律框架,更要將各國的法律實踐和文化差異納入授課范圍,從而培養學生的跨文化理解和法律適應能力。
三要強化跨學科與跨領域的一體化教育理念。涉外法治人才的培養不應局限于傳統的法學領域,而應拓寬至國際關系學、管理學、文化研究等多個學科,形成跨學科的教育模式。涉外法治人才的培養不應局限于涉外法律服務,更應拓展至涉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涉外法治關鍵領域。這種跨學科、跨領域的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模式,可以為學生塑造更為全面的、綜合的知識體系,幫助他們在復雜的國際法實務中更好地處理具體法律問題。
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的優化路徑
首先,構建“三位一體”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格局。具體而言,主要包括建設國內外培養平臺、加強政策支持以及增加資金投入。國內外培養平臺是“三位一體”培養格局的核心。通過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教育機構進行廣泛合作交流,可為我國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和實務能力的卓越涉外法治人才。政策支持關注于優化涉外法治教育環境,提高涉外法治教育的政策導向性和目標性,尤其要加強對我國中西部地區高等法學教育的政策支持。增加資金投入是提高涉外法治教育質量的有力保障。對于那些地理位置具有戰略意義的省份,如新疆、甘肅、青海等,應增加資金投入,用于改善教育設施、提升教學質量、吸引和留住優秀教育人才。
其次,建立一體推進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協調機制。為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效率,國家和各省級政府應當考慮成立專門的協調機構,負責統籌和實施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工作。通過整合教育、立法、司法、行政和外事等部門資源,實現跨部門協作,以確保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的全面性和綜合性。具體而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負責涉外法治教育標準制定和課程開發,確保與國際法律標準和實踐需求相匹配。立法機關要加強涉外領域立法,在立法進程中注重吸收涉外法律專家的意見,并通過立法實踐培養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則需要提供涉外法律實務資源,組織涉外法治專家全面參與涉外法治人才教育教學全過程,同時增加實習和實踐機會,以提高學生的涉外法治實踐能力。涉外行政主管部門則應致力于建立和維護國際合作關系,促進教師和學生的國際交流。總之,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和法律服務機構、教育機構聯合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協同培養機制,將是“建立一體推進涉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務、法治人才培養的工作機制”的關鍵所在。
最后,推動創新涉外法治教育實踐。各地需制定和執行系統性培養計劃,充分利用區位和資源優勢,打破高校與各類涉外法治工作部門以及相關學科之間的壁壘,促進協同培養機制的形成與完善。其一,高校應圍繞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的核心需求,采用案例教學法和虛擬仿真教學法等多樣化教學模式。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引入最新的涉外法治實踐和案例,激發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技能。其二,高校應致力于涉外法治教學體系的完善,基于“新文科建設”的要求,推進外語教學、國家安全法學等領域改革,優化課程內容和教師隊伍建設。其三,高校可以鼓勵學生參與國際法律專業競賽,通過實踐深化對理論知識的理解,增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支持教師到國外頂尖大學進行訪學,提升國際化教學能力。其四,高校應加強協同育人機制,通過跨學科、跨領域聯合培養項目和國際交流,提升教育資源的跨境共享,增強學生關于涉外立法、司法、執法、守法和法律服務的體系性、綜合性法律實踐能力。
(作者系西北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副教授)